听证后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为: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