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费
18000元/亩,由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其中补偿费的80%用于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划至社保部门,其余20%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安排社员生产生活。
二、安置补助费
38000元/人,发给符合转非的农业人员。
三、住房安置
分为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和住房货币安置,任选其一,不可兼得。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
A、30平米/人范围内,按600元/平米购买;
B、超面积5平米/人之内的,按房屋建安造价的50%(1500元/平米×50%)购买;
C、超面积5-10平米的,按照建安造价(1500元/平米)购买;
D、超面积大于10平米的,按照综合造价(2300元/平米)购买。
(2)住房货币安置:
A、货币安置款:5700元/平米/人×30平米;
B、货币安置奖励费:400元/平米/人×30平米;
C、一次性搬迁补贴:4000元/人;
D、购房补助费:1300元/平米/人×3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