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