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书面申请取保候审;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其取保候审申请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执行。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