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了以下情况是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的: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协商统一的;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在上述情形中除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外,在不能协议离婚时,都可通过诉讼途径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还可在收到判决或者调解六个月后继续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