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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能继续分割房产吗

帮助5人 3w浏览 匿名 2022-07-08 广东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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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就是离婚。其次,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分割房产的,是可以在继续分割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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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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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能继续分割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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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房产分割还可以继续进行吗?
假离婚后房产是否还能分割的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重新分割的;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情况的,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的,财产不能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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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司三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当劳动合同的为期三年的期限圆满结束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享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签署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同样的,无论是员工还是公司方面,都有权力选择不续签该劳动合同。
然而,若公司方面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他们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适当的赔偿。
其次,在出现由于用人单位方面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员工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
而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那些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年限未达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在劳动关系中产生了任何纠纷,员工有权请求相关部门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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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是找开庭法院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虚假诉讼罪乃一项犯罪名目,旨在规制以捏造之事实作为民事诉讼的基础,从而破坏司法秩序并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侵害的行为。
关于该罪行的具体构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从客体现状来看,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开展日常工作的健康稳定秩序以及他人的各项法定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诉讼的参与者往往形成了非法利益的联合体,他们所针对的并非诉讼的另一方当事人,而是第三方的利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通过恶意串通,共同策划编造虚假的事实与证据,然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他们利用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非法占有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
再次,从主体特征来看,本罪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可。
最后,从主观心态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理。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人民法院不得不启动开庭审理程序,从而干扰到正常司法活动的进行;
2.促使人民法院依据捏造的事实做出裁判文书、制定财产分配方案,或者对基于捏造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予以立案执行;
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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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具体怎么分割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具体怎么分割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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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证更名给妻子单独所有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将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证更改为仅为其中某一方所有的相关程序如下:
首先,如果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需进行对外销售或转让行为,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授权文件以示认可。
其次,在确定房产所有权人为已婚人士的前提下,若欲对该房产进行转让或者其他形式的过户事项,如所有权人的配偶无法亲自出席,则必须获得其配偶以文字形式出具的明确同意,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由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配偶同意确认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证机关办理全权委托书的过程中,同样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并亲笔签名。
最后,若在离婚之后,原属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需要进行过户处理,则双方应携带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书、户籍簿、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以及过户确权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此种情况下的过户房产亦被视为共有财产的变更,所需支付的费用仅为工本费,无需缴纳任何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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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同一户口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一般的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等分割,而对于个人专用品等特殊物品,则通常应归其个人所有;
其次,针对那些不易分割且需共同使用的房屋,应该依据双方的住房需求状况以及是否有利子女抚养或者未犯错一方等因素来进行分配,取得房产的一方可就此向另一方提供相当于该房地产价值一半的赔偿金;
第三,当夫妇因工作原因居住在两地且各自独立管理和使用共有财产时,在离婚分割这些财产时,每一方都将拥有自己负责管理和使用的部分;
最后,需要关注的是,如果存在巨大的财富差距,那么拥有更多财产的一方有义务用与其差额相等的财产来填补另一方的空缺。
对于那些在婚前已经拥有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自然损毁、消耗或消失的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提出要用共同财产弥补损失的请求,这项主张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贵阳烂尾楼集体停贷后续法律责任如何追究
[律师回复] 解析:
该事件在法律层面上被归类为普通的民事纷争,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责任,你可以采取如下的方法来进行透彻解决:
1、友好协商,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能通过相互理解和沟通解决彼此间的矛盾,这无疑是最为理想的途径。
2、调解机制,当各方当事人均希望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时,他们可以寻求相关机构的协助,进行调解工作。
3、拒绝调解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具有仲裁权的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4、最后的选择,如果以上所有的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提交至法院,由法官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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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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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虚假鉴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确定鉴定人的选择方式。
目前,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可选用两种方式来选定鉴定人。
第一种是,进行指派,即由这两级司法机构自行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中的拥有鉴定资质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鉴定;
另一种则是,进行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公开邀请其他相关部门的具备特定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鉴定。
被指派或受聘的鉴定人需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且应确保无利益冲突,以便能够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鉴定工作。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侦查机构有义务为鉴定人进行鉴定工作提供必需的设备及环境,适时向鉴定人递交敏感的检材、对比样本以及其他原始资料,向他们详细介绍与鉴定有关的一切信息,并明确指出期望鉴定解决的具体问题,但不得暗示或强制鉴定人做出某种特定的鉴定结论。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必须严格遵循自身的职业道德准则,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若鉴定人故意出具虚假的鉴定报告,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鉴定人完成鉴定工作后,需撰写鉴定结论,并亲笔签字确认。
鉴定结论应对侦查人员所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的解答,同时还需阐明其在科学或技术层面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鉴定结论通常采用鉴定书的形式进行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存在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于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均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完成鉴定工作后,需撰写鉴定结论,并亲笔签字确认,同时医院需加盖公章。
最后,侦查人员应对鉴定人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进行仔细审查,如有疑虑,有权要求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
必要时,亦可另行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拘留的流程和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拘留程序的详尽描述如下:
首先,在必要时需即刻执行拘留措施:
执法人员应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在确保程序公正与合法的前提下,可由两名以上的警员共同将被裁决者交付至拘留所执行相关惩罚,若被裁决者拒绝配合执行,则可依法使用手铐等具有约束力的警用器械;
随后,执法人员需与拘留所完成相关的交接手续;
最后,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妥善保存于案件档案中以供日后查阅。
其次,对于需要暂缓执行的情况,执法人员需先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其中是否存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合理原因,同时评估暂缓执行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如满足暂缓执行的条件,则需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待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最后,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交申请人、办案单位以及存档备查。
最后,对于无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执法人员需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法定的不予执行条件;
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经过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批;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栏目明确记载不予执行的理由及依据。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凭作出拘留、拘留审查、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或者判决的机关(以下统称拘留决定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拘留审查决定书、恢复执行拘留决定书、遣送出境决定书、驱逐出境决定书或者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
异地收拘的,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和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收拘被拘留人。
拘留所收拘异地办案机关临时寄押被拘留人的,应当经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相关寄押证明收拘。
临时寄押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铁路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交由铁路公安机关所辖拘留所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就近交铁路沿线地方公安机关所辖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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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吗
离婚以后如果发现存在着没有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当然可以要求继续分割,但是离婚后所发现的这些财产,如果本来就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对方在离婚以后所取得的收入,这种时候要求继续分割就无法可依了。重新分割财产是有诉讼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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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四川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病假的薪酬支付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需要遵循以下的具体方法与步骤:
首先,如果员工的累积工龄不足十年,则按照其个人薪资水平的百分之七十作为病假期间的发薪标准;
其次,如果员工的累积工龄介于十年至二十年之间,那么他们将获得个人薪资水平的百分之八十作为病假期间的发薪标准;
再次,如果员工的累积工龄超过了二十年但未达到三十年,他们将获得个人薪资水平的百分之九十作为病假期间的发薪标准;
最后,如果员工的累积工龄已经达到了或超过了三十年,他们将获得个人薪资水平的百分之九十五作为病假期间的发薪标准。
此外,各个地区可能会对病假薪酬有特别的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政策来执行。
以深圳市为例,该地的相关规定指出,当员工因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而无法继续工作并接受治疗时,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支付员工病伤假期的薪酬,但同时也必须确保这一薪酬水平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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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房产分割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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