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视权的强制执行,需要法院要求监护人配合执行,约定时间、地点实现一方的探视权。
2、探视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
3、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