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所有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若是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可以自愿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