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