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承担要件如下:
(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
(
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3)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不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即可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