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船舶优先权法律特点是什么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2-07-28 安徽六安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船舶优先权的法律特点如下:
    1、法定性
    船舶优先权是依法律明文规定而产生的,即它不是由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产生,而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所赋予的权利。这些规定不能通过当事人的合同或协议随意设定、变更或者消灭。权利法定有助于保护优先权的行使,对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积极作用。
    2、追及性
    追及性是指一旦产生船舶优先权,优先权就依附于物并且不因所有权转移等情况的变化而改变。该特性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虽然船舶优先权追及性的效力很强,但是这也并不是说船舶优先权永久存在,不会消灭。如果优先权人没有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权利,那么优先权会随着期间的经过而消灭,另外当善意第三人经司法程序拍卖得到船舶时,船舶优先权也会随之消灭。
    3、非公示性
    物权是对世权,以公示公信原则为基本特征。以担保物权为例,抵押权以登记、质权和留置权以占有为公示公信的方法。但是,作为担保物权之一的船舶优先权却不需要以登记、占有甚至其他任何方法为公示办法。这是它和担保物权最大的区别。
    由于船舶优先权是一种不公开的、“隐蔽”的且效力强大的特权,外人无从知晓,所以其对当事人之外第三人的利益有很大的影响。所以,每个国家均严格限定船舶优先权所担保海事请求的范围,以保护第三人利益,防止受到损害。
    4、优先受偿性
    优先受偿性是担保物权基本特征之一。但是,船舶优先权的优先受偿性又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先性稍有不同。无论债权有没有担保,其效力上都弱于船舶优先权,即在其后清偿。国际公约和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享有船舶优先权的债权的效力优先于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效力,我国《海商法》也做了同样的规定。
    5、期限性
    由于船舶优先权具有非公示性,是一项秘而不宣的特权,因此为保护其他债权人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相对较短的权利行使期间。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根据我国民法理论,这种行使期间是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
    全文
    9 2022-07-2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船舶优先权法律特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1****4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马鞍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芜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芜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滁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宣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宣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马鞍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蚌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蚌埠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马鞍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芜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池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陵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滁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陵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陵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池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蚌埠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宣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蚌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芜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滁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蚌埠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滁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芜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芜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78****139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345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65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船舶优先权法律特点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船舶优先权法律特点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船员的船舶优先权的范围是什么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以及船舶抵押权的区别与联系
船舶留置权与船舶优先权及船舶抵押权均属船舶物权,它们具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均以船舶为标的;均设置于作为债务人的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上;均从属于一定的海事债权;均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主要有:1、权利的产生不同。2、各自所担保的债权是不同的。3、效力的产生不同。4、权利实现的方式不同。5、权利的实现顺序不同。联系主要有:1、船舶留置权与船舶优先权及船舶抵押权均具有船舶 物权,尽管船舶优先权不是物权。2、均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在何种情况下父亲先于奶奶去世遗产继承份额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先于长辈离世之继承人所继承之财产,如若父亲在奶奶之前离世并遗留有遗嘱,则应根据遗嘱执行分配;
反之,若无遗嘱存在,则该财产将由其合法配偶与血亲子女及父母共同继承。
倘若遭遇父亲在奶奶之前离世的情况,则依法应由其所有子女、合法配偶以及双方父母共同平等分配。
在此类情况下,财产继承原则上遵循以下优先级次序:
首先是合法配偶、其次为子女,最后为父母。
在上述基础之上,财产分配还可延伸至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行贿罪特别严重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单位行贿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单位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向他人进行行贿行为,或者在违反相关国家法规的前提下,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或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被判处罚款;
其次,对于此类案件中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条款判处至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特别恶劣,或是给国家利益带来了重大损失,将被处以五年至上十年的有期徒刑;
最后,若情节极其严重,甚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依法没收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5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需要怎么进行?
船舶被扣押并最终被法院拍卖是行使优先权的唯一方式,法律并未要求必须是权利人中请扣押船舶,无需重复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因设立基金而使船舶不能被扣押以致优先权不能行使时,优先权并不消灭。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楼下凌晨四点来敲门骂人是否构成扰民
[律师回复] 解析:
凌晨时分实施暴力敲门行为,严重干扰他人正常作息秩序的,虽然不视为刑事罪行,但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夜间暴力敲门骚扰他人生活安宁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严重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面对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警告和训诫,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
然而若情节严重,则可依据法律法规给予上述违法行为最长至十天的拘留处分,同时处以最低五百元的罚款。
假如您长期遭受类似的骚扰行为,请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惩治这些无良的骚扰者。
此外,针对此类骚扰行为,您还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侵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所述:
1.凡非法采伐、损毁珍稀树木或受全国性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违法者,以及非法购买、运送、加工及销售上述相关植物及其制品的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的法律责任;
2.若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负担相应罚金。
而所谓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情况下,非法采伐、损毁珍稀树木或受全国性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购买、运送、加工及销售上述相关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条件。
由于环境影响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建立自然保护区;
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
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九条
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第十条
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