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方面:
1、合同履行是合同效力最基本的体现。
2、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标的的行为。
3、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其合同义务的行为。
4、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完成其合同义务的全过程。
5、合同履行是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主要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