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未履行的程度不同,有不同法律定性和处理方式。合同未履行的程度,也就是合同违约程度分为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两种。一般违约,是指合同未履行的程度较浅,不涉及到合同的主要和关键性内容,对守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没有影响。此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弥补未履行部分的内容,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但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还需继续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合同未履行的程度较深,涉及到合同的主要和关键性内容,对守约方合同目的的实现产生了影响。此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