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