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然后遇到了问题不能解决,有谁知道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哪些条例吗?

帮助10人 7.3k浏览 匿名 2017-09-17 江西景德镇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3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全文
    12 2017-09-17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全文
    13 2017-09-17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8全文如下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
    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
    一、简易程序  十
    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
    三、公益诉讼  十
    四、
    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
    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
    六、
    第二审程序  十
    七、特别程序  十
    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
    九、督促程序  二
    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
    一、执行程序  二十
    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
    三、附则
    全文
    2 2020-12-10 12:39:59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1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8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5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77****89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598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14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婚姻法解释三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内容?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74条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7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缓刑司法解释中具体有哪些内容
按照我国国家的刑罚规定,判处缓刑的当事人不需要坐牢,但同时应当严格准守法律法规从事社会活动并且不得再次触犯法律边界。那么,您知道缓刑司法解释中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吗?根据相关文件的下发,缓刑在司法解释中有具体讲到缓刑的适用条件等相关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