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如下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1、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一方合法利益、不履行赠与义务等情形下,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2、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3、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