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自赠给情人钱财,妻子可以对该笔钱财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主张返还。且如果损害了共有人妻子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妻子可主张返还。因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