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只能通过夫妻双方协商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婚姻关系的情形,因此无论失踪多久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若夫或妻一方失踪满二年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法院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可向人民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