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程序属于软件设计,由《计算机保护条例》来保障开发者权益,设计人可以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
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交一项
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源程序——1份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
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在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
4. 文档——1份,
(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 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
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不要装订。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 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特别注意:领取登记证书时请务必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登记地点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版权局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