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主张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又履行定金条款。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其足以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不可以既主张违约金,也主张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