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发现有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存在串标行为,并且涉及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应当进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给招标方、投标方或社会、企业及个体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损害,而且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价值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2)违法所得价值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3)已中标的项目总金额高达两百万元人民币以上;(4)使用恐吓、欺诈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来参与投标活动;(5)虽然没有达到前述的损失金额标准,但是在过去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而遭受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再次发生此类行为者;(6)其它符合情节严重条件的通谋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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