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重大过错有:
1、军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的;
2、军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与一般的缺点、错误迥然不同,如果沾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又屡教不改的,则是对所在家庭之大不幸;
4、军人一方有其它重大过错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前述限制。
军婚离婚程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跟一般的案例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