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服刑满13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狱条例,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次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免除上述对执行的限制。由此可以看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表现良好,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能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