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可以说,因为侵害他人而造成他人残疾的情况,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侵权行为,所以赔偿的范围也是比较广的,除了以上的法定赔偿之外,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加上相应的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