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主要是汇票、支票、本票三种,当这三种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合法持有人。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例如:甲公司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先向出票行办理了挂失止付,并在三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