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提交下列资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因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申请办理变更的,应当提交能够确认被鉴定的机动车与被盗抢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有关技术鉴定证明。 经批准后凭车辆管理所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单进行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在批准变更后十日内,提交下列资料并交验车辆:准予变更通知单、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