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彩票中奖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所得的奖金需要跟另一方分割,而不能作为私房钱独自享有。理由如下:
(1)彩票的法律属性,是一种凭证,具有合同关系的法律凭证,能否中奖,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只是一种未来的期待利益,在条件未达成时,其价值处于零状态,不能代表任何财产去等价交换、流通、变卖、抵押。
(2)从彩票本身属性来看,彩票是一种无记名的债券。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订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证。彩民能否获得资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有一种期待利益。
(3)彩票一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基于共同出资而与另一方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在彩票中奖取得奖金后,即使双方离婚,但彩票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是不变的,所以作为共同出资人有权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支付奖金的权利。而夫妻中一方取得奖金后,也应该分割一半的奖金给另一半。
在离婚前取得的中奖奖金如果双方对财产没有其他约定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