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为:
1、行为人抢夺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抢夺数额在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3、抢夺数额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