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是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履行了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承租人履行了妥善使用房屋和按期支付租金等费用的义务,依法履行了合同的约定就不算是违约。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