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辟谣】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真相:不可以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提醒】
注销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注销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