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执法部门有以下几个: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4、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