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子女抚养权可通过如下方式办理:通过双方协议变更,双方可以先协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则另一方可以拥有子女的抚养权;诉讼变更,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定变更情形为,直接扶养人虐待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