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意侮辱他人,诽谤罪判处几年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诽谤行为,即不仅捏造事实,并且公然散步所捏造的事实。如果传播的真实的事实,不构成本罪;如果捏造了事实,但未向外扩散,也不构成本罪。
4.本罪对诽谤行为的要求是情节严重,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无意中散播了失实的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言辞,不构成诽谤罪。但当受损害者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坚持继续撒播的,构成诽谤罪。
5.自己虽未捏造事实,但明知是他人虚构的事实而故意加以传播,并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之目的的亦构成诽谤罪。犯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最低管制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