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一般可以随意转让股权。但如果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转让股权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