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辆造成事故责任由买受人和转让人一并承担。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拼装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于其不能达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标准,上路行驶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人身财产威胁。转让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本身已具有违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拼装车或报废车侵权责任】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