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亲属是不能亲自会见,只能委托会见。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均是初犯,
2、第一次被关押在看守所,对于这样一个陌生而又特殊的环境,犯罪嫌疑人的精神恐惧和心理压力非常之大,相较日常生活中,他们更多疑,也更需要友好的关怀。同时,因为已被侦查人员就案情进行过屡次的提审,身心都很疲惫。这时的他们非常需要亲属和的支持和帮助,亲人也非常渴望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监所内生活和身体情况,如:可否被同号的人暴打、污辱等情况。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其自己和近亲属就能够聘请为其提供法律询问、代理申述、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