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罪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罪论处。而事实上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回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回扣、折扣、佣金等等,必须如实入账。商业贿赂即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犯本款罪,如果索取或者收受贿赂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索取或者收受贿赂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