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车辆被交警抓到,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辆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