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公司资不抵债,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来说还是直接申请破产的,这个破产和公司解散是两个概念,一般公司解散可以是股东大会进行决定,也可以是人民法院决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0条
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