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夫妻双方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内一般不存在单独的财产公证,但是可以就夫妻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没有单纯的规定婚内的财产公证,因为婚内所产生的财产一般来说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需要单独进行财产公证,只有夫妻双方对于财产产生了新的分配方案,不完全处于共有状态时,才由公证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