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