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缺席判决。
在诉讼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不到庭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或者在法院审判中私自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影响法院审判,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可以按撤诉处理,此时,被告反诉的,则原来的原告成了被告,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