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符合合同撤销的条件时,是可以撤销的。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起,有名合同中,对于居间合同名称变更为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符合合同撤销的条件时,是可以撤销的。中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六十六条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