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
1、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由此可见,组织卖淫罪的基准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
1、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
2、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
3、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4、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