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交通事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但是报警之后当事人又想私了,这个时候交警已经对事故进行了立案,如果当事人协商私了的话,事故仅仅涉及到民事赔偿的,但同时需要对当事人追究行政责任的话,则不能销案。
2、而事故要是比较严重,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此时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部分,也是不允许销案的。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