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继承开始后,配偶没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死亡一方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在世方通过法定继承去等产权,在世方有权对产权进行处分。
2、配偶去世,产权还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产权,在世方无权处分该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