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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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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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人和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就要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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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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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