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从合同主体、工期、质量、材料供应、验收标准、价款、违约责任等多方面进行审查。
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在这份合同中,业主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
(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
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一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三)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
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