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期间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或仍不改正的可以收监。如果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或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收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收监。
2.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