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是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